然则营气虽出于中焦,而施化则由于上焦也。若谓春必弦,夏必钩,则殊失胃气之精义矣。
肌气,即脾气,脾主肌肉也。其十二经脉之次,则一阴一阳,一表一里,迭行相贯,终而复始,故曰“如环无端”也。
五脏五窍,各司其职,人身乃治,故曰“五官”。注中凡仲景所加减之方,皆精当不磨,有专治而无通治,此其所以可贵也,学人须细细参之,则于和解一门,思过半也。
凡盛极者必损,故阳之盛也在阳明,阳之损也亦在阳明,是以阳明之阳,名曰“害蜚”。故男子以阳跷为经,阴跷为络;女子以阴跷为经,阳跷为络也。
然必能兼合三者而参行之,更为本末皆得而万无一失,斯足称为上工,而十可全其九;若知二知一者,不过中下之材,故所全者亦惟六七而已。盖五脏皆以胃气为本,脉无胃气则死。
苍者,肝肾之色,青而黑也。所谓后者,应不俱也。